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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呼和浩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02-01     浏览量:26

呼和浩特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

(一)公需科目。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市本级单位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各旗县区公需科目培训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二)专业科目。

市本级单位专业科目培训仍实行备案制度。市各主管部门在开展2024年专业课程培训前需履行备案手续。专业课培训须根据本部门行业特点开展并结合实际需求自行确定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并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师资情况、使用教材及培训人数等做出详细计划,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事前不备案的项目不得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各旗县区专业科目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旗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应用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企事业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一)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需完成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符合学时减免政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完成当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乡镇、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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